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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事法案件- 關於贍養費,你必須知道的8個重點,爭取條件、規則,相關資訊一次全搞懂

    家事法案件- 關於贍養費,你必須知道的8個重點,爭取條件、規則,相關資訊一次全搞懂

    發布日期:8/20/2023

    在現代因著夫妻彼此感情不和睦,或是因為各種原因覺得不合適,已婚夫妻選擇離異的比例比以往增加了不少。而離婚後的經濟和子女撫養問題,常會讓許多人陷入困境和爭執。其中,贍養費的問題更是離婚後持續爭議的議題之一。由於大多數人對贍養費的定義、計算方式和應注意事項不甚了解,稍有不慎就可能因為這些問題鬧上法院,不但耗費金錢與時間,也會加劇消耗雙方的感情。為幫助大家避免不必要的誤會和爭執,睿理今天跟大家詳細分享,關於贍養費的8大重點,讓大家在面對離婚時,可以充分掌握自己的權利與義務,妥善處理好贍養費的問題。

     

     1. 贍養費是必須的嗎❓️❓️

    許多人可能會以為,只要夫妻雙方離婚,就有一方一定得支付贍養費。然而事實上,贍養費並不像扶養費視為一種必要性義務,贍養費更像一種「額外的生活輔助費用」,這筆金錢會根據離婚後雙方各自的經濟狀況而有不同論定。假如和前配偶之間收入差距不大,各自都有工作,經濟狀況均可自給自足,在沒有其中一方有嚴重損害對方權益的情況,那麼通常法院就不會判決需支付贍養費。另一方面,如果和前配偶的收入能力有一定差距,例如其中一方因為離婚,導致有短暫無工作、生活陷入困境的情況;而前配偶的經濟狀況尚佳,收入穩定,那麼法院有可能會判決前配偶必須支付一定程度的贍養費,以維持弱勢一方基本生活所需。總之,贍養費並非一個必備支付費用,需視離婚後雙方實際經濟狀況而定,可以幫它當作是在離婚後讓另一方得以持續維持生活的生活補助費用。

     

    2. 贍養費怎麼計算? 💰️💰️

    關於贍養費的計算標準,若是私下雙方自行協議的就不侷限在一定的規則之下,兩方有商議好即可;若是有官司最後交由法院來裁定的,法院通常會綜合考量多項因素後才定出合適的數字。在台灣,若是想靠著贍養費發家致富,可能是個較不切實際的想法。首先,法院會評估雙方的平均收入、資產和負債情形,以了解雙方目前的經濟能力。其次,贍養費的定義仍在於,維持弱勢一方每個月的最低維持生活開銷需求所需費用。此外,在離婚後當事人與前配偶是否各自有新的家庭或關係,以及家中是否還有其他依靠你照顧的長輩及小孩,也會影響贍養費的估算。而最後定出的金額,也必須視前配偶目前的經濟能力以及諸多綜合因素來審視。總而言之,贍養費並非一成不變,其金額會依個案情形作不同的調整。

     

     3. 爭取贍養費的條件是什麼? 

    如果你希望爭取獲得前配偶支付贍養費,需要同時符合幾個條件。

    1.你和前配偶為非自願、且為法院裁判離婚,

    2. 請求贍養費的一方並無過失理由,

    3. 其中一方因為離婚而導致生活陷入困難者,必須證明自己目前收入來源不穩定或不足,無力負擔全部生活開銷。

    4. 被請求贍養費的一方需有支付能力,需證明前配偶的經濟能力較佳,具有支付一定數額贍養費的能力。根據以上四個條件,若情形不完全符合,則有可能無法獲准到贍養費。

     

    4. 贍養費計算中常見的爭議問題?

    贍養費計算過程中,最容易造成雙方爭議和衝突的兩個環節分別是:

    1.雙方的經濟收入狀況的認定。許多當事人可能會低報或隱瞞部分收入,誇大個人經濟困境,導致法院無法正確認定雙方收入。

    2.合理贍養費數額的主觀判斷也常可引發歧見。因涉及金錢來往,雙方當事人都想爭取更有利的結果。因此,這兩點需要雙方提供充分財務證明,以協助法官做出公正裁決。

     

     5. 贍養費通常如何支付?

    根據法院的判決,贍養費支付通常有以下兩種方式:

    1.最常見的支付形式是定期定額支付。意即法院會要求贍養費支付方每月在特定日期,定時向收受方支付一定金額的贍養費。優點是可保證收受方定期獲得經濟資助,維持基本生活。

    2.一次付清,意即法院判定總贍養費金額後,要求支付方在指定期限內,一次性全數支付該總金額。此方法可大幅減少雙方接觸動機,但對支付方經濟負擔較重。

    綜合而言,法院通常會採取定期分期付款方式,以維護收受方權益。但如果有證據顯示支付方經濟能力有限或雙方情緒尚未平復,也可能考量採一次付清方式,以免引發不必要糾紛。

     

     

    6. 贍養費需要付到什麼時候?🉑🉑

    贍養費並非一勞永逸的終身付款項目,而是有一定終止條件。根據以下幾種情況,法官會依據支付與收受方雙方情況有不同的判斷:

    1. 依照雙方協議達成共識的給付時間到期,

    2. 給付到被請求人再婚或子女已經成年,

    3. 給付到當前的平均壽命年限,

    4. 根據雙方的狀況來調整支付時間。

     

    7. 前配偶不付贍養費怎麼辦?

    當前配偶不依法院判決支付贍養費時,可以採取以下幾種法律途徑主張權利:

    1.首先可以書面告知對方,協商解決付款問題,理性溝通仍是首選。

    2.如果協商無效,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對方「履行支付離婚贍養費」來強制執行。

    3. 若是該贍養費為法院裁定,當事人亦可拿判決書向法院提出聲請,透過司方管道來強制對方履行約定,即便對方不願意支付費用,亦能藉著扣押對方的資產:薪水、存款、房產‧‧‧等,來執行清償積欠的贍養費。

    無論是採用哪種方式,記住要採取理性合法手段,適合也請求家事法律師協助,給予相關的策略與解決對策,切勿私自使用暴力,以免觸法。

     

     

    8. 如果無力支付全額贍養費,有哪些補救方法?

    若被索取贍養費的一方,真的遇到困難、財力變動導致無法負擔支付所有贍養費,也並非無再議的可能,可根據以下合法程序來減低負擔:

    1.與前配偶雙方另行協商,調整贍養費金額至目前能負擔範圍。

    2.主張現有生活已顯困難,請求終止或減少原定贍養費數額,並舉證自己收入支出,證明真的無力負擔所有的贍養費。可能需檢附部分證明或其他單據,證明現有生活或經濟狀況。

    不過要記得,這需有具體事證和理由,且須由法院判斷並認可,並非可以自己擅自規避支付責任。

     

     

     

    贍養費存在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在配偶關係結束時,經濟弱勢一方能維持基本生活。但它也不是要求無限期支取的一種義務性支付費用,雙方仍需理性面對婚後雙方的照顧需求。了解自己的權利與義務,並在真的遇到相關案情時,適時求助專業的家事法律師諮詢,可以讓離婚過程圓滿落幕,重拾嶄新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