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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擔心遺產紛爭?專業家事法律師教你怎麼立完整遺囑

    擔心遺產紛爭?專業家事法律師教你怎麼立完整遺囑

    發布日期:8/30/2023

    因著遺產分配,而衍生的家庭紛爭在世界各地屢見不顯,特別是離開的家人,若有龐大的遺產、產業,卻無指定繼承人,或僅僅是口頭交代並無留下任何紀錄,此時家庭成員間的權益和財產保障可能會進入複雜的糾紛中。因此,立遺囑成為一個重要的法律工具,能確保在離世時,財產能按照我們的意願進行分配。今天就由專業的家事法律師跟大家分享遺囑具備的法律效力、以及立遺囑的重點、分別有哪些不同形式的遺囑?幫助大家了解如何立一份完整遺囑。

     

    遺囑有法律效力嗎?誰可以立遺囑?立遺囑有哪些重點?🤔🤔

    遺囑,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它確保在去世後財產的分配符合往生者的意願。根據法定只要年滿16歲的人都可以立遺囑,無論您是已婚、單身、有子女或無子女。

    在立遺囑時,有一些重點需要考慮。首先,確定我們的遺產範圍,包含財產、投資、保險和其他價值資產。其次,選擇適當的受益人,例如配偶、子女、家庭成員甚至是慈善機構。

    此外,除了基本的財務外,亦可以指定監護人,確保未成年子女的照顧責任和財務安排。最後,則需要考慮任命一位可靠的遺囑執行人,負責處理遺產事務。

    最重要的是,這份遺囑是在被繼承人離世時才開始生效,生前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並要注意留下明確的年、月、日,以及簽署本人姓名。

     

    5種有法律效力的立遺囑形式

    ➡️1. 自書遺囑

    這是最常見的遺囑形式,顧名思義就是自行撰寫遺囑內容並簽署。這種遺囑只要完整將遺產內容寫清楚、並正確簽名,之後本人到地方法院親自辦理認證便具法律效力。一般自書遺囑需要準備三份,分別由公證人、公證人全聯會、立遺囑本人保管。

    ➡️2. 公證遺囑

    這種遺囑形式需要指定2位以上的見證人,於公證人的面前口述遺囑內容,並由公證人記錄、宣讀和講解。公證遺囑有固定格式撰寫規定,並需要由公證人、見證人與遺囑人一同簽名才具有法律效力。

    ➡️3. 密封遺囑

    這類型遺囑主要是立遺囑人,在生前不希望被其他人知道,因此藉由親自或請他人代寫遺囑,在簽署姓名後將遺囑密封,並攜2名以上的見證人找公證人認證。且需要公證人、遺囑人、見證人一同於文件上簽名。

    ➡️4. 代筆遺囑

    如果無法自行書寫遺囑﹝如不便寫字或不認識字﹞,則可以請求他人代筆。代筆遺囑需要至少指定3名以上的見證人,由遺囑人親自口述內容,讓其中一位見證人代為筆記、宣讀與講解,遺囑人認可後,代筆人在替代遺囑人簽屬簽署當天日期與姓名。

    ➡️5. 口授遺囑

    口授遺囑較為特殊,是當遺囑人在生命危急或某些特殊情況,不能以上述四種方式訂立遺囑的情況。口授需要指定2位以上的見證人,並在全程錄音的情況下,由立遺囑人口述、見證人紀錄並清楚寫下當天的日期,經全體人一同在文件上與錄音帶封縫處簽名。要注意的是,若最後立遺囑人後生命穩定未離世,則應重新立遺囑,否則三個月後會自動失效。另外在立遺囑人死亡後3個月內,如果親屬對內容有異,則能聲請法院判定。

     

    孩子的收養、認領傻傻分不清楚,跟認養、領養在法律上又有什麼不同?

     

    孩子的收養、認領傻傻分不清楚,跟認養、領養在法律上又有什麼不同?

    社會上有許多結婚多年的夫妻,嘗試許多方式卻仍膝下無子的情況,卻又因非常渴望有小孩,希望藉由合法的程序來完成。而這個收養小孩的過程,我們又會常看到有人用「收養」、「認養」、「認領」、「領養」等不同詞彙,一樣的養字卻有完全不同的解釋,大家知道這些詞會在法律上分別具有怎樣的涵義嗎?以及對於想要收養孩子的人來說,又需要具備哪些條件?收養孩子又可以透過哪些方式?睿理今天藉本文來跟大家詳細解釋這些問題,並幫助大家在正確的法律規範下明確自己的權利與規範,也提供在收養過程中可能會需要的資訊。

     

     ✅1.收養、認養、認領、領養分別是什麼意思?

    1. 收養

    是指在沒有直系血緣關係的前提下,建立起的親子關係。這種關係與親生父母與子女的關係在法律上是等同的,不管是收養親戚的子女、或是前夫前妻所生的子女、甚至是完全無血緣,透過特定機構收養的孩子,並獲得法律認證的親子關係。

    2. 認領

    是指生父生母在沒有婚姻關係的情況下,生下共同的孩子,後向戶政單位辦理建立親子關係而稱作認領。

    3. 認養

    這並不屬於民法上使用的詞彙,而是屬於提供金錢援助,例如:捐款給流浪動物收容所、或是提供金援給需要的兒童﹝認養兒童﹞。

    4. 領養

    領養雖然也常在口語中聽見領養孩子,但正確具法律效力詞彙應是收養。領養實際上更多的是被用於無主照顧之寵物,並持續提供適當的照顧與支持。

     

    ✅2. 想要收養孩子有什麼條件

    收養孩子是一種重大的決定,因此在法律上有一定的條件與規範。這些條件通常包括:

    年齡限制

    1. 養父母需大於被收養人20歲以上

    2. 若為夫妻共同收養則一方須大於收養人20歲、另一方大於收養人16歲以上、經濟能力、身體健康以及適當的居住環境,台灣在收養過程中,亦需要接受相關機構安排上課、會面、訪視,審慎評估與媒合才能收養,並不是隨意提供資料、沒有經過相關評估就能收養小孩!

     

    ✅3. 收養孩子的程序

    在聲請收養的前後,收養人需要經歷一系列謹慎的評估過程,分別是從:

    1. 與相關機構申請-並參與相關說明會-參加教育諮商與輔導-配合社工會面訪談-經機構審查並媒合-實際接觸小孩並嘗試相處與照顧。

    2. 向法院聲請-撰寫聲請狀至地方法院進行聲請-準備相關申請文件與書面證明-法院審理同時機構訪視-法院開庭裁定結果-取得聲請確定證明後,攜帶文件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才算完成。

     

    總的來說,除了收養與認領為正規民法上用詞,其餘多是我們口語上的慣性說法,它們代表的權利與義務雖然法律上截然不同,但無論這些詞彙代表什麼意思,都是我們對他人或他物的關愛與責任。對於想要收養孩子的人來說,更該明白收養的涵義,並確保自己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如果對收養認領仍有疑問,也請不需猶豫讓高雄推薦家事法律師協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