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配偶外遇的時候,法律上可以怎麼樣捍衛自己的權利呢?
發布日期:11/29/2023
💔【侵害配偶權】💔
當配偶外遇的時候,法律上可以怎麼樣捍衛自己的權利呢?
過去雖然刑法上有通姦罪的規定,但現已除罪化,所以訴訟攻防就要放在民事的損害賠償上。
📍民法上常是以侵權行為的角度,向出軌的配偶與第三者請求損害賠償,因為他們發展婚外戀情的關係,導致他方配偶「家庭幸福圓滿權利」受到損害且情節重大,造成損害的一方(出軌配偶與第三者)就應該對這樣的損害結果負起責任。且原則上出軌方與第三者要負的是「連帶」責任,也就是一起被訴一起賠償,但考量到個案實際情況,也可以單純選擇出軌方或第三者提告喔。
📍侵害配偶權一定要抓姦在床嗎?其實不一定喔,現在只要有曖昧的對話紀錄、公開場所被拍到親密的行為(如擁抱、親吻、牽手等),都可以作為侵害配偶權的證據。不過證據的齊全程度,是會直接影響到法官判決的賠償金額多寡!
📍最後是大家比較關心的賠償金額部分,一般而言現在的法院行情價落在15-20萬間(一人),如能證明有發生性行為便可提高,更進一步有懷孕生子的話,亦有可能超過50萬元。這些金額只是大致實務的趨勢,但實際上還是取決於個案法官的認定,本所近期便有遇到判賠高達150萬元的案例。
⚠如果想要更高金額的賠償金,也可以考慮在第一次抓到配偶出軌時簽署切結書,約定如果再犯要賠償多少金額,這樣將來訴訟時,自己也是掌握賠償金額議價權的一方,而不會完全交由法官決定了。
透過以上簡單的說明,希望大家對侵害配偶權的訴訟有初步的了解,有需要的話,也可以預約本所專業法律咨詢做進一步的討論喔!
🔹 FB搜尋:專業律師法律諮詢室-睿理國際法律事務所
🔸 Youtube搜尋: 林怡君律師x睿理國際法律事務所
🔹 官方網站: https://www.sashalawyer.com/
#睿理國際法律事務所 #高雄律師 #法律知識 #怡君教你法律知識 #林怡君律師 #結婚 #離婚 #外遇 #偷吃 #蒐證 #家庭幸福圓滿權利 #連帶責任 #侵害配偶權 #賠償金額 #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