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面訴請離婚成功機會高嗎?離婚律師:沒符合這些條件可能不容易
發布日期:5/2/2024
當婚姻走到盡頭,夫妻雙方對於是否該離婚結束這段關係,有時會產生分歧。當一方堅決要離婚,另一方卻不願意時,單方面訴請離婚有機會成功嗎?單方面訴請離婚的成功機率如何?今天跟大家分享多年離婚律師經驗,分析在什麼情況下,單方面離婚較容易成功,即使婚姻觸礁,走到離婚一途,也不會因爲離婚官司而讓自己身心俱疲。
單方面訴請離婚須符合以下條件
在台灣,想要單方面訴請離婚,必須符合民法第1052條規定的離婚原因,其中包含:
1. 重婚:配偶與他人締結婚姻關係
2. 對配偶施以家庭暴力:配偶意圖殺害自己或直系親屬
3. 對配偶以惡意遺棄:配偶無正當理由離家,且拒絕履行同居義務
4. 與配偶之一方受有期徒刑或更重刑之宣告:配偶被判刑,且對婚姻生活造成重大影響。
5. 有不治之惡疾:配偶罹患無法治癒且足以影響婚姻生活的疾病。
6. 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配偶罹患無法治癒且足以影響婚姻生活的精神疾病。
7. 生死不明已滿三年:配偶失蹤已逾三年,生死不明。
8. 其他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其他足以導致婚姻破裂的事由,例如家暴、外遇、賭博成癮等。
若上述情形,有客觀事證足資證明,法院才有可能判准離婚。
離婚訴訟,舉證責任在提出離婚者
單方面離婚的關鍵在於,訴請離婚的一方要舉證證明確有法定離婚事由。專業離婚律師表示,許多當事人認為配偶外遇、家暴、遺棄等,就算沒有明確證據,只要自己說了就算,但法院恐怕不會採信。舉例而言:若主張配偶外遇,但查無不軌男女開房記錄、親密照片、露骨簡訊⋯等,僅是道聽塗說或一面之詞,通常不足以讓法院認定通姦成立。若主張遭家暴,卻無就醫驗傷紀錄、報警紀錄、目擊證人等佐證,也容易被法院認定證據力不足。
專業離婚律師從旁協議離婚優於訴訟官司
事實上,協議離婚優於訴訟離婚。若雙方已無法繼續共同生活,不如好好溝通、取得共識,選擇兩願離婚。睿理離婚律師建議,夫妻倆可以先分居一段時間,冷靜思考婚姻存續的可能性。如果雙方都認為婚姻已難以維繫,不願再給彼此機會,不如簽訂分居協議書,明訂分居生活費、子女扶養費、探視時間、財產分配等事宜,為日後離婚鋪路。
婚姻破裂,選擇訴請離婚,是不得已的決定。希望透過本文,大家理解單方面離婚所需的法定條件,以及在舉證上的需求。若與伴侶產生嚴重歧見,婚姻名存實亡,建議可先協商分居,再尋求兩願離婚,避免耗費心力打離婚官司。萬一訴訟真的無可避免,也要做好備齊證據的心理準備。並尋求專業離婚律師建議,讓離婚之路減少幾分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