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遺囑?立遺囑的好處?林怡君律師來說給你聽
發布日期:12/29/2022
大家好,我是林怡君律師 關於遺囑,我自己本身也有親身經歷過,對於遺囑還是需要寫一寫才好!
就像最近很紅的宋仲基主演的「財閥家的小兒子」,劇中的爺爺也是立下遺囑 才能夠讓壞心眼的家人乖乖閉嘴,也顯示出先立遺囑的重要性。
這篇就要和大家聊聊,什麼是遺囑?
所謂的遺囑就是指遺囑人依照法定的方式所訂立的,主要是遺囑人死亡後 就會發生效力的一種無相對人的單獨行為喔!!
那麼遺囑的內容又是什麼呢?
主要是在不侵害繼承人的特留分情況下,遺囑內容可以自由處分其遺產。
遺囑不只財產處分為限,也可與身分有關的遺囑內容,例如可以在遺囑中為未成年子女指定監護人。
遺囑有何限定?
誰不可以立遺囑 依照民法規定,未滿16歲、沒有行為能力者不可以訂立遺囑。
訂立遺囑的方式有那些:
1自書遺囑
遺囑人自行書寫遺囑,並紀錄年、月、日後再親自簽名。假如遺囑內容有所增減或塗改,則須註記增減、塗改處以及字數,並另行簽名。
2. 公證遺囑
遺囑人應指定二人以上見證人,在公證人前口述遺囑,由公證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錄年、月、日,由公證人、見證人及遺囑人一起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遺囑人以按指印的方式代之,並由公證人記明遺囑人不能簽名的事由。
其中,所謂的「口述」是指遺囑人自己以口頭陳述,倘若遺囑人因故而無法言語,僅能以其他舉動,或是由公證人發問,而其以點頭、搖頭示意者,不能解為「口述」。
3. 密封遺囑
遺囑人在遺囑上簽名後,將其密封並在封縫處簽名,且指定二人以上之遺囑見證人,向公證人提出次自己的遺囑;但假如該遺囑非本人自己寫的,遺囑人就要向公證人陳述繕寫人之姓名、住所,由公證人於封面記明該遺囑提出的年、月、日,以及遺囑人所為之陳述後,並與遺囑人及遺囑見證人一起簽名。
4. 代筆遺囑
遺囑人指定三人以上之遺囑見證人,由遺囑人口述遺囑意旨,並由遺囑見證人中之一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之姓名,由遺囑見證人全體及遺囑人一起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應以按指印的方法代之。
5. 口授遺囑
這種方式是指,當遺囑人因生命危急或有其他特殊情形,不能依前述四種方式為遺囑者,遺囑人得以筆記口授遺囑或是錄音口授遺囑。
#財閥家的小兒子劇中第二次修改遺囑就是以影音為證據喔)
因為口授遺囑是遺囑人在生命危急的情況下所為的簡略方式遺囑,而不須經由遺囑人之認可,以及簽名或按指印。為了確保遺囑人之真意,當遺囑人能依其他方式為遺囑之時起,該口授遺囑經過三個月而失其效力。
且為了避免遺囑人在情況危急下精神錯亂而口誤,或是見證人誤聽、誤會,更避免見證人藉此故意扭曲遺囑人之真意,因此,規定見證人中之一人或利害關係人,須於遺囑人死亡後三個月內,將該口授遺囑提至親屬會議認定其真偽。 (二)未依照法定方式訂立遺囑的效力 若遺囑人沒有依法定方式訂立遺囑,若無法律另有規定者,該遺囑應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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